常常在PTT上看到,跟鄉民認真就是輸了。
是,我是輸了。
我輸在太過自滿、太過得意、太過自以為是了。
當我小心翼翼的挑文檢字,只想寫出文中主角的意境,怕寫的太過頭,內容盡是
腥羶情色的時候,你們卻直盯著我不想太過描寫的地方看。
然後指著我刻意不寫的地方,說我寫的不夠。
是我的思想不夠情色,還是只想寫好文章的部份錯了?
我瞭解沒有百分之百的完美文章,就算東西再好,也沒有能讓所有人稱好的。
我該高興,因為我真正認真寫文的時間不長,這麼快就讓我遇到了挫折,對我是
很好的試煉跟考驗。
我的確是太驕傲了。
但是我有資格為自己投注了心力寫出來的東西自傲的不是嗎?
憑甚麼要我為了你們這群嘴賤的傢伙受氣沮喪,不想看就告訴我,我自己收在私人空間總可以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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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呀,如果想要當個「暢銷」作家,迎合大眾的口味是必經的路…雖然這麼說好像有點悲慘。 我也會想寫充滿意境與文學性,或是有情愛以外的含意的文,不過好像往往引不起共鳴。 這個世界上的伯樂太少了。嘆。
呵呵 只能說 我的理性知道 但情感上無法接受。 在加上其實脾氣就不太好,雖然發作過了就沒事了,但是當下就會陷入悲慘的思考模式^^" 我想啊,我還要繼續加油呢^^